据说啊,“顺治皇帝的罪己诏足足有十四条,每一条都非常诚恳,诚恳到不像皇帝本人所述的了。我们捡拾其中若干条来看看。第一条便说自己不能能够坚持祖制规矩,逐渐搞了汉化,才导致国家时运不济的。在用人方便有的有明知其“不肖”,也不加以及时处理,姑息养奸,导致腐败和混乱。还有若干条都是在说自己不孝顺的,最后说自己不能够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及时改错,也是一大错。”
这里面有个词和上一章里说的作者自云的那段话里的一个词是重合的,就是“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中的“不肖”这个词。
我们来看看顺治皇帝罪己诏的原文: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乎,苟安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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